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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北方边疆民族地区艺术乡建创新管理与设计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04月23日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北方边疆民族地区地域广阔,文化资源丰富,生态类型多样,草原、湿地、黄河沿线村落与农牧交错带等多种生态景观并存,游牧文化、农耕文化、边疆文化和多民族生活传统交织形成了鲜明而独特的区域面貌,是我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文化传承创新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区域。近年来,随着乡村建设、文旅融合和区域公共文化发展不断深入,这一地区在文化资源活化、乡村空间更新、文旅品牌塑造和在地项目运营等方面积累了越来越多的实践经验,也对能够连接文化、生态、设计与运营的复合型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项目聚焦“北方边疆民族地区艺术乡建创新管理与设计”主题,围绕“文化理解—生态认知—设计转化—项目孵化—成果落地”展开系统培训,坚持理论学习、田野调研、案例研讨、工作坊实践、驻地孵化与成果展示相结合,面向全国遴选相关领域学员,在共同学习、实地调研和方案共创中促进不同地区、不同实践背景之间的交流互鉴,推动学员形成从文化调研、生态认知、设计表达,到项目策划、品牌塑造、服务设计和落地实施的综合能力,最终形成一批兼具在地性、实践性和推广价值的培训成果,为区域文化生态建设和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国家艺术基金的决策机构,受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参谋、咨询和评估机构,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重大业务和事项的指导、咨询、评估等工作。

国家艺术基金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和匹配资助,资助项目立足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

三、项目主体介绍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之一,是自治区重点大学,也是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艺术设计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音乐学、美术学、设计学等相关学科创立于1954年,长期坚持以民族文化资源为依托,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在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艺术教育、设计实践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为自治区乃至全国培养输送了大批艺术人才。近年来,学校在民族文化传承与发展、民族文化展示与传播等领域持续积累平台与团队优势,为区域文化繁荣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撑。

本项目依托内蒙古师范大学相关教学与实践平台实施。学校拥有较为完备的教学空间、实验条件和实践资源,现有实验平台涵盖数字媒体设计、三维建模与精细模型制作、民族服饰工艺、互动体验设计等多个方向,多媒体教室与展厅可满足课程教学、成果展陈、学术研讨等多种需求;相关图书与专题文献资源覆盖设计学、民族文化、生态文明、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等核心领域,并与多家乡村实践单位建立合作基础,可为本项目的课程教学、田野调研、实践孵化和成果展示提供稳定支撑。

近五年来,学校已组织开展艺术人才培训活动,积累了较好的项目实施与教学管理经验。围绕北方边疆民族地区文化生态、艺术乡建、设计转化与项目孵化等议题,项目团队前期已完成课程体系规划、师资团队整合与实践路径设计,具备较为扎实的实施基础。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培训总时长为90天,其中集中培训40天(7月1日至8月9日)。培训自2026年7月1日开始,至2026年9月28日结束。培训实施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调研—专题研讨与工作坊实践—远程指导—成果展示”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学员须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调研实践、成果深化与结课展示等各项任务。

   具体安排如下:

1.2026年7月1日—7月8日:基础课程与专题讲授

围绕国家政策、艺术乡建理论、民族文化认知、生态价值理解、设计方法与文旅融合等内容完成导入教学,帮助学员建立整体认知框架。

   2.2026年7月9日—7月18日:分组调研与现场教学

   学员根据研究方向和实践议题进行分组,赴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及呼和浩特市周边具有代表性的乡村、景区和相关文旅场域开展文化采集、生态调研、案例分析与问题识别,形成分组调研记录和阶段性分析成果。

   3.2026年7月19日—8月9日:专题课程、案例研讨与工作坊实践

   围绕六大课程模块完成专题教学、案例研讨、分组共创和工作坊训练,形成项目初步方案与阶段性成果。

   4.2026年8月10日—9月23日:远程指导与成果深化

   学员返回所在地区或实践基地,在导师远程指导下继续开展项目深化、设计制作与成果完善。

   5.2026年9月24日—9月28日:成果展示与结课评议

   学员返校完成布展、成果汇报、结课评议和项目总结。

(二)实施地点

集中授课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设计学院(赛罕校区)

(三)课程设置与师资力量

本项目课程设置包括理论培训、分组调研、专题研讨与实践孵化等内容,围绕思政与战略引导、北方边疆民族文化解构与资源转化、北方边疆生态价值与在地化人居环境塑造、文旅融合与品牌塑造、多元文化交融下的社会创新与设计管理、地方调研与驻地孵化六大模块展开。项目邀请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湖南大学、燕山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云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云南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北京服装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等高校和机构的专家学者与实践者共同授课指导,形成兼具理论深度、实践经验和跨学科视野的师资体系。(以下为部分师资情况,排名不分先后,以模块授课计划为准)。

(四)培训成果展示

本项目采用“个人成果+小组共创+专项成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果展示。学员根据调研点位和实践任务分组开展工作,每组围绕一个典型乡村或文旅场域形成系统成果,集中体现北方边疆民族地区艺术乡建创新管理与设计的训练成效。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艺术乡建项目策划方案、空间营造或公共艺术装置设计方案、乡村品牌或 IP形象设计方案、文创产品设计方案、文化传播与影像叙事方案、数字展示与互动体验方案、社区参与和运营管理方案等内容。

五、成绩考核与学员管理

(一)成绩考核

本项目坚持过程考核与成果考核相结合,重点考察学员在课程学习、分组调研、方案研讨、项目共创和成果展示等环节中的参与情况、完成质量与综合表现。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出勤与课堂表现、调研参与与小组协作、阶段性成果与终期成果、成果汇报与专家评议。学员完成规定学习任务、提交相关成果并经综合评定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二)学员管理

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管理按照项目主体相关培训管理规定执行。培训期间,学员须与项目主体签订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与培训学习无关的其他事项,由学员本人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学员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分组调研、专题研讨、工作坊实践和成果展示等各项活动,服从项目组统一安排,遵守培训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分组调研与外出教学期间,学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和团队协作规范,按要求完成阶段任务与成果提交。

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有关规章制度的。

2.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言论的。

3.在学习、调研、实践或成果汇报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4.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5.在学习、调研、创作实践和成果提交中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的。

6.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7.中期或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8.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将做退学处理,相关损失项目主体有向学员追溯的权利。

六、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国招生,择优录取学员40名。招生对象重点包括村镇驻村干部、基层文化工作者、艺术乡建项目主理人、乡村文旅项目主理人、乡村公共空间运营者、景区运营管理人员、地方文投文旅企业项目负责人,以及高校、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中从事艺术乡建、设计学、艺术学、文旅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中青年教师、青年学者和专业从业者。所录取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以保证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原则上优先录取未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培训者。

   所录取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同时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具备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有较大发展潜力。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2日24:00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项目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材料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申请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正式录取人员在报到时须提交纸质版材料,用于存档备案。

请将全部报名材料扫描后统一整理,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格式统一为:

“所在城市+工作单位+姓名+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报名”

(三)需提交材料

1.《北方边疆民族地区艺术乡建创新管理与设计人才培训报名表》。

2.脱产学习证明或所在单位同意参训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本人近期2寸免冠白底照片电子版。

5.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获奖、课题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6.能够体现本人专业能力、实践经验和发展潜力的代表性成果材料3—5项。成果材料可包括项目策划、品牌案例、空间营造方案、设计作品、活动策划、研究论文、调研报告、影像作品等。

(四)录取方式

报名截止后,项目主体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等环节,必要时增设线上面试。

录取时间:2026年5月31日前。

录取结果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由项目主体通过官方平台公布、公示,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录取人员。录取名单公布后,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未入选学员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学员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八、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培训地点一次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相关说明。

(二)报到要求

正式录取学员须按照录取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用于存档备案。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张众宇、陈皖蒙

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

报名工作联系电话:15214220157、18547243314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20240050@imnu.edu.cn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

邮编:010022

(四)著作权与成果使用说明

学员在本项目培训期间形成的学习、调研、设计、展示及相关成果,在公益性宣传推广活动中,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项目主体有权用于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及信息网络传播等。学员报名并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同意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项目主体在相关公益宣传推广活动中合理使用其成果、姓名和肖像等。具体成果使用与管理事宜,以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及项目主体培训管理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项目主体相关培训管理规定,服从教学安排和组织管理。

3.学员在培训期间形成的学习、调研、设计和展示成果,应配合项目主体用于结项、展示、宣传、研究和出版等公益性活动。

4.凡报名并被录取参加本项目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招生简章及项目主体相关培训管理规定。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主体所有。

(六)附件下载(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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